【中國時報】 筆談:關於三獎作品 老子不差錢


文/劉梓潔
2011.04.29

作家觀點──

     小說與電影,是兩項技術門檻、表現形式都完全不同的藝術創作,若用運動競技來比喻,好比一個在射箭,一個在踢跆拳道。但又由於文字與影像結合的魅力太迷人,小說改編電影成功的案例不勝枚舉。但有趣的是,小說與電影兩個名詞要放在同一個文類裡,有兩種情況,一是先有小說,改編電影面世,小說成了「電影原著」小說。原本就暢銷的小說,會為電影帶來口碑保證,鞏固票房,如不敗的「哈利波特」。而若原著文學性高而冷僻,卻會隨著電影紅火,文字與讀者的距離被影像拉近,引起閱讀潮,如安妮.普露的「斷背山」。然而,另一種是後有小說,即是由電影劇本改寫成的小說,這類「電影小說」的命運就有點像庶出子女,大多會被當作電影行銷的周邊商品,如寫真書一般,隨下片而下架。

     那麼,這次「電影小說」比賽的作品屬於那一種呢?若以電影與小說出現的順序來界定,那麼,電影小說當然必須是個小說。就如射箭和跆拳道要拿金牌,共同點就是要「厲害」一樣,小說和電影要能抓住讀者與觀眾的目光,共同點就是要「好看」。

     小說能夠做到的「好看」,即是以文字上天遁地,穿越時空,並且對塵囂世事拋下一針見血的註解。「老子不差錢」在序言中開宗明義,「世上賺錢的方式有很多種:種地、打工、開公司、炒房、騙貸款、傳銷、乞討、賭博、偷竊、受賄……就如同自然界的食物鏈,每個人都能在這個食物鏈上找到自己的位置。」這個故事,便繞著這條賺錢食物鏈展開。電影最怕立意良好而執行不力,好概念未必等於好故事,「老子不差錢」以小說的章節形式,成為電影中的非線性敘事,每個角色為掙錢或奪權或貪色的嘴臉,鋪展成為一個中國南方三線城市的風情畫,生動狡黠的文字,飽含黑色幽默及文學嘲諷,讀來樂趣盎然,有如昆丁.塔倫提諾的經典作品「黑色追緝令」。

     畫面與故事俱強的小說要改編成電影時,常常編劇這角色會被晾起來,因為只要「照著拍」。我猜想「老子不差錢」也是這類。但,若「改編」是另一門技藝(如撐竿跳)的話,「老子不差錢」裡的官商勾結、勞工跳樓、校長嫖妓、外面養小三……等等情節,台灣亦屢見不鮮,若有導演及編劇願意挑戰,將其改編成「台灣民間版」,或許可以藉著文學與電影的藝術詮釋方式,把這些議題從社會新聞及八點檔肥皂劇中解救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