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電影相見歡 - 洛麗塔


2012.12.21 中國時報
文/耿一偉
 
《洛麗塔》小說的第一句話是:「洛麗塔,我的生命之光,慾望之火,我的罪惡,我的靈魂。」(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My sin, my soul.),這幾乎濃縮了整部小說的意念,值得玩味再三。首先,「洛麗塔」是小說第一個字,也是最後一個字。這說明了,Lolita,就是一切。我們若再細讀,從light of my life到結尾的my soul,裡頭藏了四個l。L恰好是「Lolita」的第一與第三個字母,整句英文讀起來,有著令人著迷的韻律感。
 
《洛麗塔》最早的電影改編,是拍攝《2001太空漫遊》的史丹利.庫柏力克所執導,當時中文片名為《一樹梨花壓海棠》(1962)。開場鏡頭,是一隻男人的手,捧著一隻小女孩的腳,男人的另一隻手,則替這隻小腳塗指甲。這個場面的情色意味濃厚,切中「我的生命之光,慾望之火」這段描述。另一電影版本是1997年艾崔恩.林恩(Adrian Lyne)所執導的作品,由奧斯卡影帝傑瑞米.艾朗(Jeremy Iron)飾演男主角,影片一開始,是他渾身是血,在荒野中緩緩開著車子,接著小說的第一句話,透過男主角低沉嗓音,進入觀眾耳中。
 
雖然1962年的劇本改編,是原著作者納博科夫(Vladmir Nabokov)親自操刀,但我更喜歡1997年的版本。對我來說,這部電影的開場,強調了「我的罪惡,我的靈魂」;而且其配樂,是由義大利大師顏尼歐.莫利克奈(Ennio Morricone)所做,完美烘托整部片的頹廢煽情。
 
電影雖以視覺為主,但作為第八藝術,它的優勢也在於能整合音樂。《洛麗塔》的第一句話,不是只有視覺描述,更多是聽覺上使人著魔的咒語般旋律。所以在文字的音樂性層面上,1997年版電影與小說,有著更深刻的連結。來,讓我們再唸一遍,Lo.Lee.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