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BenQ華文世界電影小說獎首獎】好走(十九)


文/王虎森

李忠義也見過世面,他一點也不怕:人人門前有三尺硬地,今天我是主你是客,客聽主安排;自己一方也有三個穿公安制服的人。

李忠義說,你們講的都合情、合理、合法。這麼說來,我今天要是不如你們的意我就難做人了。但是,對不起,今天小孩不能跟你們一起走。你們有你們的理由,我也有我的理由。你騙我八萬多塊錢貨,害苦了我,我前前後後來問了你好多回?沒有一百回,九十九回怕有。每回我都是空手而歸。我也曉得抓小孩做人質是非法的,但我是迫不得已。就說今天吧,要不是小孩在這,你會老老實實拿三萬多塊錢來還賬嗎?我看未必!講句實在話,放走了小孩,剩下的錢我莫想再問到手了。你莫打岔,我曉得你要說不會的。這樣好聽的話從你王存孝口裡講出來,聽進我耳朵裡,不曉得有幾十回了,我不會再上當了。至於公安局的同志,我感謝你們,天遙地遠,你們為了我們兩個人的私事不辭勞苦,我很感動。你們代表執法機關,執法機關執法如山。本來,把小孩交給你們帶回去我應該一萬個放心。那麼我為什麼不肯呢?講句老實話,即使你們主動擔保他還我錢,我也不相信你們。我記得非常清楚,為了問到他的錢,我找了他的村領導、鄉領導,我也到你們縣裡找過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縣政府和縣委會我也找了。我只差沒跪下來求這些人。有用嗎?屁用也沒有!這些人不是敷衍我兩句就是根本不理睬我。你們講,我能讓你們帶小孩回去嗎?如果小孩回去了,我再去你們那裡問錢,我是喊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這錢我還能問到嗎?」

李忠義一席話說得王勇父親一行啞口無言。

後來,李忠義請來的派出所的同志說話了。首先是說法律,然後是說事情,最後是結論:這事拖的時間長,數額大,跨省,情況很複雜,具體事情具體分析,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王勇的父親明白他此行只能是兩手空空,就哽咽著說:「我看一眼小孩總可以吧。」

李忠義說:「那當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