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BenQ華文世界電影小說獎首獎】好走(三十一)


文/王虎森

7

派出所進村來了。

人們說,李春生力大如牛的一個漢子,沒得什麼病就死了?

派出所的人也覺得事情頗為蹊蹺。

黃啟明被列為重大嫌疑對象,他被帶到派出所審查。

黃啟明什麼也不說,用當地的話來說就是,撬口不開。派出所分班輪流向他「轟炸」,這樣的「轟炸」持續了一天一夜。黃啟明招架不住,承認自己和鄧小文合夥殺死了李春生。

「你為什麼殺李春生?」民警問黃啟明。

「他把我搞得臭名遠揚,打得我頭破血流,丟盡了臉面。」黃啟明半點不激動,半點不害怕,他的話語是慢條斯理的,彷彿一切他都已胸有成竹,彷彿他已將生死置之度外。「我要報復他,搞死他。我把安眠藥碾成粉末,我要鄧小文將藥拌和在藥酒內,然後用電擊裝置殺死他!」

派出所又拘捕了鄧小文。

鄧小文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她知道自己必死無疑,但她和黃啟明同樣不恐慌,同樣對死亡無動於衷。知道自己將和黃啟明一起死,她死而無憾。在派出所,她的話語是從容不迫的:

「昨天下午兩點鐘,黃啟明在村頭山上把安眠藥粉交給我。回家之後,我趁一個人在家的時候把安眠藥倒進藥酒中。夜裡六點多鐘,我們吃夜飯。我好言好語勸丈夫多喝酒,我也好心哄勸伢、妹子各喝了一小杯藥酒。十點多鐘,我到村頭山上告訴黃啟明,李春生睡得同死豬一樣了。半夜兩點多鐘,黃啟明把電擊裝置帶來。我和黃啟明一起把李春生殺死了。我還怕他沒死,又要黃啟明用電打了一會。李春生真的死了。我們把屍體抬到床下,後來造了假現場。四點多鐘,黃啟明走了。不久,我就大哭。後來的事,你們都曉得。」

她不動聲色地說著精心策劃的謀殺過程,民警聽後毛骨悚然。

8

王勇並沒有看到李春生的屍體。等他從李忠義家到李春生家的時候,屍體已經被放進了棺材。他好想看一看屍體,同時又好害怕看到屍體。

王勇小小的心想著和自己的年齡不相稱的事情。在他心裡,黃啟明是這裡唯一的好人,可是現在,他成了一個殺人犯。好像一切都是錯的。黃啟明錯了,鄧小文錯了,李春生也錯了。這個地方好像也錯了,好高好高的山好像也錯了。大家都錯了,一個錯加上一個錯,一直錯下去,然後就有人想殺人,而且真的把人殺死了。

王勇想,自己遠離父母、遠離家鄉,當然不幸,但李春生和鄧小文的兩個孩子,他們已經沒有了爸爸,聽大人講,他們很可能還會沒有媽媽,他們比自己更不幸。這樣想的時候,他既產生了一點對那兩個孩子的同情,也產生了一點奇怪的心情──有人比自己更不幸,好像這也是什麼好事似的。

黃啟明那樣的好人,不應該去殺人呀。為什麼要去殺人呢?你們不能偷偷地跑走嗎?你們是大人,你們偷偷地跑走應該很容易呀。王勇想不通,想不通他就不再去想,而去想自己的老家,自己的父母。爸爸,你講過要來的,你什麼時候才能來呢?

第十章  協議

1

王勇回到李忠義家裡,說:「今天我同李芳耍,她總講自己肚子痛。開始我們還以為她是騙我們的,後來曉得不是的,她還真的哭了。」

黃桂英說:「不是你打了她吧。」

「我打她做什麼?她又沒惹我。」

李忠義說:「你沒打她,其他人打她嗎?」

「也沒打她。」

黃桂英說:「沒人打她,她怎麼會無緣無故肚子痛呢?」

李忠義說:「可能是肚子裡有蛔蟲。你沒打她就好。」

2

陳丹丹總是聽九歲的女兒李芳說下面痛,開始她不相信,也沒放在心上。但女兒說的次數多了,她也就不敢大意了,於是她對丈夫李自力說,女兒只怕出了點問題。丈夫說不可能。他們就去問女兒是怎麼回事,女兒只說下面痛,但不曉得為什麼痛。

陳丹丹說:「孩子無詐,還是帶她去鎮上的衛生院檢查一下。」

李自力同意了,說,我要幫人起屋抽不開身,你就帶她去看吧。

到鎮上衛生院一看,把陳丹丹嚇死了!

醫生說李芳處女膜破裂,而且是陳舊性破裂。

這不可能!絕對不可能!一萬個不可能!

但醫生說,這樣的事情他們也不敢輕易下結論,好幾個人研究才得出了這樣的結論。

回到家裡,陳丹丹把女兒帶到內房裡,嚴厲地問是誰動了她下面。女兒曉得事情不好了,一邊哭一邊說是「民阿公」做的。民阿公叫李民強,三十多歲,單身,從輩分上說,陳丹丹還要喊他「叔」。從女兒的嘴中,她才曉得是李民強給糖果女兒吃,把女兒騙到他屋裡,做了傷天害理的事。女兒是不曉得下面是什麼東西,她幾乎什麼都不曉得。這個李民強,我要把你殺了,剮你的皮,抽你的筋!

李自力聽到這件事,先是震驚和不相信,然後是大罵李民強畜牲,豬狗不如!最後操起一把菜刀,要去把李民強殺了。

陳丹丹攔住了他,說,殺他的心我也有,但是,你不能就這樣去。你這樣一去,鬧得大家都曉得了這回事,我們在地方上怎麼做人,今後女兒在地方上怎麼做人。李民強還有個哥哥李民富,雖然他們兩兄弟關係一般,但別人去殺他弟弟,他肯定是要來幫忙的。就是他不來幫忙,你也未必殺得了李民強那個畜牲。就是你殺得了這個畜牲,也是一點用處都沒有,只會反過來把自己害了。你殺了人,你不是要去坐牢嗎?那不是成了女兒被他害了,爺老子又被他害了嗎?

幾句話講得李自力停住了腳步,他拿刀的手顫抖著,說:「那就算了嗎?」

「怎麼能算了?只是不能霸蠻來,要想好了再去做。」

這兩夫妻就在家裡商量。第一個辦法是去派出所報案,讓派出所把李民強抓走,然後由法院判他的刑。但這個辦法不是蠻好,一來驚動派出所和法院,事情肯定要鬧大,曉得的人肯定蠻多,這樣的醜事,還是曉得的人越少越好;二來只是懲罰了李民強,自己女兒受到的傷害還是沒辦法彌補,自己名譽受到的損失也沒辦法彌補。第二個辦法是私了,由村上出面,喊幾個人攏來,把這件事解決。這樣的話,李民強受到的懲罰就要輕些,但女兒和自己一家受到的傷害和損失就可以得到彌補──這也不是什麼好辦法,但事情到了這個地步,好像只能採用這個不是辦法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