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 BenQ 華文世界電影小說獎】徵文辦法


主辦單位:明基友達基金會

協辦單位:中國時報人間副刊、香港明報集團

贊助單位:文化部

一.宗旨

結合小說與電影,促進文字創作與影像創作的交流。

二.徵文類型

為求周延包容、多元廣納、擴大參與,舉凡寫實的愛情、動作、推理,乃至奇幻的驚悚、科幻、寓言……,皆在歡迎之列。

三.內容要件

小說內容的元素要件,包含人物角色、背景場景、故事情節,無論類型如何,均須具備相當的清晰度、深刻度,描寫設定有利於且有易於電影攝製者,為評審給獎的重要準據。

四.字數、資格

作品字數需以四萬至六萬字之間為原則。國內外華人均可參加,惟須以正體中文(繁體)寫作。參加徵文之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報章雜誌、網路(含部落格、社群網站等)發表或公開展示及出版者為限。

五.獎金獎勵

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50萬元;貳獎一名,獎金新台幣30萬元;參獎一名,獎金新台幣20萬元;佳作二名,獎金各新台幣10萬元,以上得獎作品獎座各一座。

六.專書、發表

主辦單位得將前三名得獎作品出版或委託第三者出版本屆華文世界電影小說獎專書,不另致酬。獲獎作品得全部或摘要部分刊登於人間副刊、香港明報世紀版、本獎官方網站,不另致酬。

七. 改編權利

本徵文之主要目的,在於徵選、鼓舞優秀小說,並為其爭取機會改編成影視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將得獎作品改編、製作或授權第三方改編、製作電影、電視劇、舞台劇、動畫及漫畫作品,並予以公開播映、表演、發行,不另致酬。惟主辦單位擁有之此項改編權利,其行使期間,自本屆徵文得獎名次公佈揭曉日起算五年內為限。參加本徵文者視同同意本項規定。

八.評審

聘請資深電影人及作家進行作品評審,評審分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進行。

九.投件、收件

1.2013年9月1日開始收件,2013年12月31日截止收件(以台灣郵戳日期為憑)。

2.作品電腦列印稿三份,12級細明體、A4紙張,請勿於稿件上留下任何作者資料。以簡體字寫作者請自行轉換成正體中文(繁體)列印,格式不符者,概不受理。並附上存有完整文稿的電腦光碟或隨身碟寄至主辦單位。稿件內文除小說正文外,還需書寫500字故事大綱置於小說第一頁。

3.稿件一律以掛號郵寄「(台灣)桃園縣333龜山鄉山鶯路157號「明基友達基金會『BenQ華文世界電影小說獎』執行小組」收。

十.揭曉、頒獎

得獎作品與名單將於人間副刊公佈。頒獎日擇期另訂。

●徵文辦法全文詳見主辦單位官網。

●本徵文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依工作進程隨時修訂,修訂的內容將公佈於主辦單位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