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BenQ華文世界電影小說獎貳獎】命運之河(二)


文/洪茲盈
2014.08.05

我看見父親是列車長,車上都是照片裡那些人,他們搭上了我父親開的車,列隊似地排成一節又一節車廂,而我父親一個人在前面添煤加炭地,不曉得目的地會在哪兒。然而那些人這輩子都跟定我父親了,以各種形式地,具體的像是信件、電話、錢,也有不具體的,如記憶如魂魄如每晚重複的夢靨,他們既已經上了列車,既成為了日記簿的一頁,便都揮之不去地跟著我們了。

『8月14日

那男人約莫30幾歲,上山前他來我家買了幾瓶啤酒和一包煙,我問他上哪,他說上山看看。
我也正要上山,問要否送他一程,他搖搖頭,跨上一台噗噗作響的老摩托車,踩了好幾下,揚著煙塵便往山裡開去。

我慢慢開著車上去,沒幾公里便看見他騎車的身影,並不覺得有什麼異狀,開車繼續上山。

那日部落的人剛打獵回來,我換得一隻肥美豬腿和幾甕酒,下山經過橋邊,看見那人的摩托車停在橋邊,人還跨坐在橋邊。在我家裡買的啤酒都已經被捏成滿地空罐,我把車停得離他稍遠些偷偷觀察。他手上那煙才點起不久,我估計自己還有幾分鐘時間,拔足朝他奔去,在他捻熄香煙之前,使勁將他從橋上拉扯下來。

我帶他去山下小麵館,我們聊了一會兒,他是住在南邊,距離這裡一兩百公里遠的地方,四十二歲,患了重病,雖可以醫治,但需要一大筆錢。他說家裡人一定會想辦法替他醫治,但他不願家人受苦。

這就是我第一次救人。』

四十幾年前某個下午我的父親第一次在那座橋上救下了第一個人,從此,他只要載貨上山,便會把車停在一旁等,一年下來總能救上幾個。年老的、中年的、男的、女的,我父親背負著莫名的守護者使命感,在橋邊一守就是數十年。

『11月4日

那男孩才20幾歲,我用望遠鏡看見他時他已經將兩條腿掛在橋外面,只差屁股稍一挪移就下去了。

在麵館他說他年輕的妻子和有錢人跑了,要去做少奶奶了,他一邊哭著說他拿什麼跟人家比?我們喝了幾支啤酒,等他情緒稍微恢復後,我帶他回家。媽顯然很不高興,上山沒換幾個錢還帶了人回來。

幾天之後,男孩走了,臨走前跟我說他會好好打拼來報答我。』

小時候我常聽父親說,那些可憐的跳橋的人啊,常只是當下一個念頭扭不過,如果你能正好拉他一把,聽他說上幾句話,一切就會不一樣了。

「有什麼問題不能解決?死了能解決嗎?」一邊說著一邊把人拖下來,空出個房間讓那些人住個幾天,調適心情,在容許的情況內借他們一些錢,讓他們回去重新開始,這是父親認為自己所能為他們做的事。

我曾經問父親,怎麼知道那個人就是要跳橋的?父親沒有回答我。

記憶中,父親時常在夜裡給那些人打電話,問問他們過得如何,卻也有接電話的人哀傷地告知父親,那人被救下來幾天之後,沒幾日又選擇了其他方式自縊。

總有人能穿越,也有人不能,甚至還有人恨著我的父親,他們說:「李先生你為什麼要救我?現在我求生不能,求死也不能啊!」

有很長一段時間,父親陷入嚴重的自責情緒裡,雖然有些人之後過得比之前幸福快樂,但是對於那些仍在受苦的人,父親卻認為是自己拉長了對方的痛苦。

他常說:「如果那人的命運就該如此,那麼自己又有多大的命能扭轉別人呢?就算用一百條、一千條來換都不夠吧!」

三、賣故事的人

信箱裡有信。

即使已經搬了好幾個住所,娜朵仍然租用同一個郵局的信箱,很便宜,又有隱秘性。信箱是為弟弟租的,家裡其他人都沒有她的聯絡方式,唯有弟弟能靠寫信與娜朵保持聯繫。阿里在信上說下個月是爸爸「那個日」,問她要不要回去。那個日就是祭日,但不能講,因為她媽說爸沒有那個。

很扯,都四年了,每年阿里都會寫同樣的信來,她每年當然沒回去過,離開山上已經二十年。她曾幻想過無數次,打開家門走進去的畫面,但記憶已經有些模糊了,只能將自己的身影,拼湊上弟弟偶爾寄來的民宿翻修照片:大門已經換成推拉式的了,進門的地方多了個櫃子,民宿外面築起了一個磚窯……看著想著,彷彿自己真已經回去過一樣。

大概也回不去了吧,她想。

娜朵走進新租屋處,箱子都還未拆完,隨手把信丟在桌上,手機忽然響起,來電顯示:小末。

「喂?」

「妳在幹嘛?」

「剛從外面回來。」

「今天可以約嗎?我想多問點素材。」

「我晚上有班,只能到七點。」

「好,等下捷運口見。」

對方掛了電話,看看時鐘快四點,把晾好的工作服放進包裡。新住所巷弄多,拐了幾個彎才到大路上,幸好離捷運近,搬來這裡的事情娜朵只告訴小末。

其實跟小末也不算熟,這幾個月來每個禮拜見一次。初次見面見到一個染頭金髮,穿細肩帶洋裝和短熱褲的年輕女孩,怎也沒想到她就是網路上那個小末。倒是對方一眼就認出娜朵:「找像男生的女人,這裡一看就只有妳了。」

小末是編劇,自稱寫過幾部偶像劇,見到面娜朵就直覺被騙了。

「妳幾歲?」

「妳猜?」

「二十三?」

小末點點頭:「差不多,二十四。」

「二十四歲就寫過幾部偶像劇?」

「好啦,那是騙妳的,不這樣講妳怎麼會讓我訪問。不過這次是真的,要拍跟女同相關的紀錄片。」

「我不入鏡的我先說。」

「為什麼?」她在咖啡廳裡尖叫:「妳長得這麼可口!」

娜朵搖搖頭,不上就是不上,沒得商量。

「好啦,沒關係,我還是得蒐集故事,到時候可以拍一下你工作的環境,保證不會拍到臉,這樣可以吧?」

娜朵沒有回答,小末拿出錄音筆和筆記本:「來吧!費用就照網路上談的,訪問一次一千元,一周一到兩次,盡量據實以答。」

「什麼叫盡量?」

「就算你要騙我,我也沒辦法求證,所以就是一種道義提醒而已。」

「可以說別人的故事嗎?」

「當然也可以,畢竟你在這圈子混那麼久,一定有很多故事可以講。」

小末說她在女同志聊天室問了十幾個人,願意受訪的只有三個,而娜朵當時竟想也沒想就答應了。

小末在網路上的代號是「買故事的人(P)」(通常P或T都會特別註明,便於分辨),她說其實很多人找她聊(尤其是T),但大多分享感情創傷,真能約出來訪問的人不多。

妳想知道些什麼呢?

都可以,關於妳、妳們,或是妳知道的事。

那麼我先跟妳說W的故事好了。

四、記憶的保存期限

二十歲的年紀,早已經懂得生存條件與交換法則。

那年夏天,W和朋友騎車出遊,路上遇到臨檢,被警察逮到朋友的車是偷來的,最後兩人一起被抓去警局問話。
那車本來就與W無關,她以為警察問完話就可以滾回家睡覺。等到朋友她媽拿錢來保,對方竟要W幫忙頂罪。

她記得那母親就站在自己面前哭得聲嘶力竭,一直說:「拜託妳,拜託妳好不好?她不懂事,拜託妳。」

W轉頭看那朋友,只見她站得遠遠的抽著煙一句話也不說。那兩年她們一起混過好幾個地方,像連體嬰那樣到哪都綁在一起,現在已經急急要劃清界限。W二十歲朋友才十七,還是個好學校的學生,會玩又會讀書,即使兩人常翹課一起出去玩,聽說學業成績仍保持十分優秀。

她們是在舞廳認識的,W聽過無數次朋友抱怨自己的家和她無用的老木(就是眼前這個哭得妝都糊在一起的這個女人),她們一起住過朋友的男友家,廉價旅館、也睡過廟。W知道,她們之間差異太大,家庭背景、學歷,W比較像是她經歷人生的一種交通工具,對,交通工具,就是在朋友長長的、已經被安排好的旅程中,忽然攔下一台車子說:「隨便妳帶我去哪裡都可以,我要去流浪!」然後流浪到半途就會很癟腳地被家人拎回去(或是某天醒來發現她還是比較想念家裡溫暖的被窩還有熱騰騰的湯,於是流浪變成屁,或是日後用來炫耀的年少輕狂。)

W是沒有後路的人,她不是在流浪,是在過人生。

雖然W心底知道,這朋友終有一天會離她越來越遠,只是沒想到會是這樣。

「她已經甄試上大學了,有很好的未來呀。」眼前的女人還在哭,哭得W都煩了。

未滿十八其實不會被判什麼案底,但她家人說不行,女孩子一定要清清白白的。

啐,W在心底冷笑。

相較之下她當然什麼顧慮也沒有,沒有家人沒有未來也沒有錢。W沒有考慮很久就答應頂罪,去牢裡蹲幾個月,換得五十萬現金。

五十萬可以過很久的好日子了。

然後呢?

出獄的W,拿著那筆錢到大城市去,給自己租了個房子,也很快交到了新朋友。朋友到處都是,網路上整把的煽男性女,聊天室塞滿寂寞的靈魂,就算不上網好了,走在路上也可以認識早餐店老闆或修車行的小伙子呀一點也不難。

W那時是個美麗的女孩。

美麗的女孩其實更容易對自己感到困惑,她的容貌深邃,眼睛像湖泊,皮膚並不白皙可是顏色均勻,身體線條完美,雖然她都用寬鬆的T恤蓋著,但是那遮不住人們眼神中對她的讚美。

因此她更加困惑,當同齡的女孩都在被愛填滿或為愛受苦,而青春正盛的美麗的女孩卻怎麼都沒有辦法與人談場戀愛。

她每天和一群人混在一起,先是一個兩個,接著朋友的朋友,有些是在路上或撞球間認識的,有男有女,一伙人夜裡飆車唱歌跳舞喝酒,其中兩個男的老搶著載她,坐他們摩托車的時候,W從不主動抱他們的腰,而是僵直著背手緊緊抓著車後扶手。但如果那些男人趁喝得茫茫的時候摟她的腰牽她的手,她也不會拒絕。

W是逃家少女,國中念完就離家出走,和朋友到處廝混,她比其他人更早擁有生活的自主權,但二十幾歲了,對於愛情她束手無策。

愛是什麼?是喜歡上一個人的樣貌然後就能算是愛?是兩個人有共同的興趣然後可以互相陪伴就是愛?是講好了交往,就可以交往的事?

都不是。從沒有人教導W愛是什麼,或為她展示過愛。那些無論短暫或是在一起廝混稍長的男人們,曾有過那麼幾次接近曖昧的界限,最後都被她從關係裡推出去。她不知道這種抗拒的力量從何而來,她的女性朋友常要她放開些,愛情沒什麼了不起的就是去愛。

去愛啊去愛,說得好像跟去上廁所一樣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