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BenQ華文世界電影小說獎參獎】時心鐘(六)


文/張邇瀚
2014.08.25

吃完一個漢堡,尻完一槍後冷靜多了。如果能和一個女人聊聊天更好。但我現在的心裡狀態恐怕無法取悅女人。

現有的線索只給我一個選擇:打電話給曾正仁。

只有他能夠尋問那張紙的問題。說不定其它疑問跟這件事也有一些間接關係。

同類?紙?被遺忘的女人?可能不存在的女人?

感性部分告訴我正面臨脫離常識的現實。理性則叫我拿錢砸心理醫師。

即使我選擇感性。我對查明真相的實踐心態卻非常複雜。

畢竟我才剛設計了曾正仁賺取稿費,他因為我遭到學校的處分,有沒有被退學甚至不明。我再無恥也沒賤到這種情況下還找他問東問西。

再找。再一次對房間地毯式搜索。多一份線索算一份。

書櫃上有一本很薄的相冊,因為夾在兩本厚到比擬字典的《1Q84》之間所以之前都沒發現。

照片不多。都是我和另一個女人的合照。

那個女人很正,但我不認識。難道他就是我遺忘的那個女人?

我看著那女人的臉仔細思索。嘗試想起他在我記憶中的份量。

即使確定這個女人就是我所遺忘的部分也無濟於事,因為我仍然想不起任何事,只覺得這張臉似乎最近在哪裡看過。

照片裡我和那女人非常親密。親嘴、相擁之類的合照都有。

最後一張照片是我和她在星南大學拿仙女棒嬉鬧的合照。拍攝時間是三個月前的晚上九點。

相信我。我對這些照片記錄的事完全沒印象。

雖然知道那是最後一張照片,我還是翻了一下照片,背後有字:
【我總有一天會消失。這裡的花圃會記得我。】

廢話。每個人總有一天都會消失。這個女人大概是會感嘆花開花謝的那一型。婉約典雅派。我不討厭。

等等。我為什麼認定是這女人寫的?

我從背包拿出那本班級畢業紀念冊,比對封面上那手寫的【勿忘我】。

字跡一樣。

在【我】這個字都寫得特別粗,似乎用比較大的力道去寫。

那女人……

翻開。仔細端詳畢業紀念冊裡的每個人。

沒錯。之前在花蓮賓館翻開時特別注意到的那位正妹,和相冊裡與我合照的女人是同一個。

我不可能不認識她。但記憶裡確實沒有她的影子。

仔細想想。我在花蓮翻開畢業紀念冊之前當然也翻閱過好幾次,我卻在不久前才發現她的存在。

以我小頭雷達的精明,不可能忽視掉現有圖片上的任何正妹。這不科學。

這個女人出現的兩樣物品中有相同的字跡,因此認定這就是那女人的字跡。這種推論一定會被科學家拿試管捅爆。這跟兩片土司上都出現人臉,就認定耶穌來過我家一樣狗屁。

不過看著這字跡,我竟不自覺把它和這女人連繫在一起。

等會。再多驗證。

我拿出那堆女性衣物,翻開我和那女人合照的相冊。

那女人。那女人。那女人。那女人。貓的。畢業紀念冊應該有她的名字。

對。有了。林思芸。

好。繼續。

我把這些女性衣物和相冊裡林思芸的衣著比對,有七成的衣褲出現在相冊中。

有些女人買了很喜歡的衣服會想等重要的場合在穿,然後一生都沒穿過。因為之後她們會買到更喜歡的衣服。

扣掉這種可能……

不對。我忘了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