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BenQ華文世界電影小說獎參獎】時心鐘(二十三)


文/張邇瀚
2014.09.25

不是。我是記者。

隔天一早我就把昨天的胡思亂想拋到腦後。三更半夜沒睡飽總是會想些宇宙真理之類的五四三。

什麼是不是獵人啊?根本網路文青。我還愛就像台灣馬路,總有坑坑巴巴。

早上九點。保養有方店長應該在上班了。該去調查針筒男的事。

我收拾好隨身物品,在鏡子前確認今天依然帥到正妹會尖叫。出門。

路。真的坑坑巴巴的。就像愛。

我走在路上實證了自己的屁話。此研究無專業機構認證。

我邊走邊想著我和林思芸的事。

她到底是怎麼樣的人?我和她之間的發展順利嗎?到底怎麼樣的女人能夠忍受我這種男人啊?大概不是聖母就是憨包。

更重要的是。在和她交往的期間,我做過多少對不起她的事?

不是有沒有做,是做過多少。我早就對自己的節操失去信心了。

雖然關於林思芸的事我一直想不起來任何片段,但我光是想像自己擁有固定女友的情況就感到恐懼。

林思芸會把靈魂物品給我這點,或許代表在她消失之前我一直都是她重視的人。也就是她沒有對我懷有任何記恨。

真是個好人啊。雖然只是我的想像。但光想像就覺得她真是個好人。

如果能再見到她一面,我應該會對她更好一點。但當然這廢話跟射後不理同等級。

保養有方店長一如往常站在櫃台前幫人結帳。回想起來我似乎從來沒看過這家店的其它店員。

「嗨。早餐吃了嗎?」我先打個招呼。

「我直接把這句翻譯成『監視器畫面可以給我看了嗎?』我的回答是可以。」保養有方店長很阿莎力的省字數。

「你這樣會害這本書很薄耶。」

「愛護樹木,減少用紙。」

保養有方店長叫我進去櫃檯裡。櫃檯上有他自己帶來的筆記型電腦。

他把隨身碟插入筆電,播放一個影像檔。

畫面上出現我和針筒男相撞的時間點。針筒落地。他撿起針筒,去把啤酒結帳。我拿起手機往他的方向拍攝。他一手付錢一手也拿起手機往我的方向拍攝。

「你能在街上辨認出他的樣貌嗎?」保養有方店長問。

監視器畫面是黑白的。不過這個角度有短短幾秒正面拍到針筒男的臉。長久沒整理的鬍鬚,臉上有些傷口。他的面貌並不特殊,看起來四十歲左右。

「應該可以。」我不肯定。如果針筒男把自己打理得非常整齊,我恐怕沒辦法辨認他的樣貌。不過若他保持這種雜亂的風格就非常好認。

「接下來看看這個。」保養有方店長打開另一個影音檔,是另一個角度的攝影機畫面。

這個畫面雖然只拍到針筒男的背面,但重要性更勝前面的影像。時間點是我進去這家便利商店的前三分鐘。針筒男大刺刺地拿下冰箱裡的可樂用針筒注入硫酸,並把可樂放回冰箱。

「真是決定性的證據。」我說。雖然在我看來針筒男並沒有想躲避攝影機的意思。

「需要幫你報警嗎?」保養有方店長問。

在能得知針筒男面貌和擁有他犯案證據的情況下,報警是最合理的舉動。不過對於這個人,我有些個人情緒。

「暫時先不需要。」

「啊,想搶獨家報導喔。」保養有方店長用一付「呵呵,你壞壞」的眼神看我。

「生活是一場戰鬥。」就當這樣吧。不然我也不知道怎麼解釋。

我把影片裡針筒男的臉截圖下來,用藍芽傳送到我的手機。

「謝謝。我會盡快找出這傢伙。」我道謝。

「寫新聞稿的時候可別扯到我身上。店裡沒顧好商品不是好消息。」

「我會的。」

我會扯到你身上的。呵呵。

接下來我要縮小搜尋範圍。

針筒男事件的第二個受害人是在私人假夜店附近。和保養有方店長的便利商店很近。不過我用Google地圖查查,附近有七家便利商店和一家大賣場。這只是比較顯眼的幾家。

我要怎麼確定第二個受害人是喝了那一家販賣的飲料?我不可能和每一家商店拿監視器畫面。

我把針筒男正臉的照片傳送到自己的筆電,用Google以圖找圖的功能搜尋。

出現的結果和我要找的完全無關。想想也是當然的事,我只是試試。我甚至搞不清楚為什麼一個大鬍子先生的照片它會給我天體營的搜尋結果。還說這是「看起來相似的圖片」。

你說Google有個人化系統,會把平常常看的東西排在搜尋結果前面?你知道太多了。

我找到第二個受害人的新聞報導。這個新聞不是我負責,所以得不到第一手資料。報導裡沒有提及受害人的全名和地點。只有姓氏李先生和被注入硫酸的飲料是可樂。

也是可樂?針筒男和可樂公司有金錢糾紛是不是?欠了三杯可樂錢不想還,所以要用硫酸捅爆可樂銷量這樣?

我看一下寫這份報導的記者。嗯,不認識。男的沒興趣。

這樣沒有進展。我決定去附近每一家便利商店晃晃。

我幫自己印了一張地圖,七家便利商店和大賣場都很近,四小時內逛完不成問題。

這行為看起來沒什麼意義。事實上真的沒意義。

我只是想藉由走一圈,試著想像如果是針筒男會想在哪裡下手。

話雖如此,在走進第一家便利商店時我想到能用照片找人。

我在每一家便利商店確認過擺放可樂的位置。並拿出手機打開針筒男正臉的照片詢問店員有沒有看過。

每一家擺放可樂的地方都不在櫃台能清楚看見得角度。而令我驚訝的是,對針筒男有印象的店家高達三家。

「這傢伙?有啊。滿身都是泥土,那天我拖地拖得可辛苦了。」其中一個店員說。

「幾天前的事?」

「一個禮拜前左右。」

「他有買什麼嗎?」

「我記得是幾杯啤酒吧?這個就不太確定了。」店員說。

我道謝。買了一條士力架巧克力。

這樣的對話重複三次,所以我買了三條士力架和一本雜誌。

顯然針筒男完全沒有想隱藏自己的行蹤。且他似乎對啤酒飢渴。

我咬著巧克力開始想。隨意翻閱剛買的雜誌。

有三家便利商店店員對他有印象,不代表他只去過三家。可能他去過附近所有便利商店,只是看到針筒男的店員並不在我去時輪班。

這情況略為增加破案難度。因為無法確定針筒男是在哪一家下手。

我簡單列出三個店員說出的共同點:

一.全身泥土。

二.去的時間都是一個禮拜前左右。

三.買的東西都是啤酒。

四.是個男人。

五.第四項是廢話。

一個禮拜前是曾正仁死去的日子。第二位受害人則是三天前。這不能代表針筒男三天前也動過手,可樂是能買回家冰起來想喝才喝的東西。

針筒男是同一天在各家便利商店犯案嗎?這不能肯定。我認為機率很低。可樂算滿受歡迎的產品,如果他同一天在各家商店犯案,那現在受害者不太可能只有兩人。

我的推測是。一個禮拜前他是在觀察每一家店的擺設位置。並挑在保養有方店長的店下手。至於第二個受害人是喝到哪一家可樂,可樂又是在哪時被注入硫酸則還沒辦法猜想。

然後,他買那麼多啤酒是想灌死誰啊?

每一個對他有印象的店員都說他是買啤酒,我和他碰面那天他買的也是啤酒。

這點也許可以證明他在這附近有一個家,就算不是家,也一定有一個能放東西的據點。因為他並沒有拿啤酒進入任何一家便利商店。

就像我說的。這七家便利商店的位置很近,四小時要逛完不是問題。針筒男要在買完啤酒後放回家,並去下一家店。這流程在短時間內反覆七次是可能的。

雜誌內容引不起我的興趣,所以我把有正妹美胸照的幾頁撕下來就把雜誌扔了。

給女性的的一個知識補充:男生能不能在認真思考事情時勃起?答案是可以。

我無可厚非的去猜測起針筒男的目的。但想當然爾,猜的到有鬼。

我把正妹美胸照折起來放口袋,決定停止臆測針筒男的一切行為。

我的想法沒有太多根據,想太多不會有答案。

不過我知道有個人知道答案。如果她是人的話。

「嘿。永恆。我知道妳無所不在,妳會告訴我針筒男的身分嗎?」我對著空氣說。反正她無所不在嘛。

「並不會。」神秘女的聲音從我背後出現。

我轉身。沒看到人。

「妳總算要投胎了?我現在看不到妳。」

「我一說話就後悔了。所以接下來你說什麼我都不會鳥你。」聲音從我背後出現,看來她刻意在躲我。

「好吧。至少證明了妳真的無所不在。所以妳真的能看到我昨天打手槍?」我問。這次就不轉身了。

「你昨天又沒打。」

「呵,妳還是鳥我了。」我偷笑。

地板上出現跺腳的聲音。或許只是我的錯覺。

「說認真的。這是目前只有妳能解決的事。妳可以拯救別人,減少針筒男手下的受害者。」我確定神秘女知道針筒男的身分,和這些事的一切真相。

「你不要期望能打動我的良知。我經歷過你們人類的每一場戰爭,恐龍的滅絕、恆星的誕生。在時間面前,道德、榮耀、正義等都是你們杜撰的東西,就像小說和電影。只是主角是你們自己。」神秘女說。

「那我主演的戲碼大概是偶像劇。」你們應該聽膩原因了,不過我還是要說。因為我帥。「我跟時間應該能成為朋友。我也不擅長和道德打交道。」

「將道德視為一種人為產物,和有人天生白目是有不少差距的。」

「呃。妳是不是越來越嗆了?」我很突然的被襲擊了。

「對你?剛剛好而已。」神秘女的口氣來真的。不愧是活不知道幾年的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