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BenQ華文世界電影小說獎參獎】時心鐘(二十五)


文/張邇瀚
2014.09.29

我把咖啡喝光。味道很特殊。更多的是店主說話所涵蓋的意味。

「說不定有一天我會把我的快樂時光忘得一乾二淨,只知道自己活像個混蛋。」我開玩笑。其實是想到林思芸。

「忘記事情只是我們的日常生活。我們一直都很健忘。不過快樂的事不太可能只被記在腦裡,它一定被記憶在某個物品中。當接觸到這些物品,我們又會突然想起快樂是什麼。」店主把杯子收走。「你應該也忘記過某些事。不過這件事在你腦裡被回想起的次數越來越頻繁。」

我沒接話。我不斷想起林思芸、林思芸、林思芸。但我甚至想不起來她的容貌。

「你想走了嗎?」店主問。

「啊,差不多了。謝謝你的咖啡。」我怎麼正經起來了。

要走出店門的時後,店主叫住我。

「你掉了一張照片。」店主把一張照片拿給我。

「謝謝。」我接過。是之前拍攝神秘女的照片。大概是坐下時從口袋掉出來的。

「很漂亮的時鐘。」店主微笑。「這也是我開鐘錶店的原因。」

當時我腦裡還思考著店主對快樂的看法,之後我才想起店主最後那句話的意義。

尋找針筒男的線索斷得很開。很難說他會不會趁這幾天離開這附近。

我又吃一條士力架,撥動手指推想、猜測、整理。

他會有下一場行動嗎?

會的。他的目的還沒達到。雖然我不知道他的目的是什麼。這是直覺。

門被敲打。聲音聽起來是旅舍老闆娘。

「嗨?」我打開門招呼。

「有人找你喔。他說會在外面等你。」老闆娘說。

「謝謝。」

有人找我?連女偵探都不知道在哪裡住宿。是誰那麼愛我?太帥是一種罪過。

這裡天黑的很徹底。四周都是民房和稻田,沒有路燈。

老闆娘借我一支手電筒。不過我只是拿著,沒打開。

青蛙叫。蟬鳴。

我的眼睛花了一段時間才適應黑暗。在微弱的星光下……有點太文青。算了。

一個男人倚靠在一台車的後車廂。眼神表明了是他在等我。

是男的讓我有點哀傷。

「哈囉。我認識你嗎?」我走過去打招呼。

「不。嚴格來說不認識。」他笑一下。聲音有點熟悉。

夜色中有點模糊。不過能看出這男人穿著整齊的西裝,面容乾淨整潔。大概四、五十歲左右。像是健康的上班族。

「能解釋一下情況嗎?我有點跟不上。」我作出請的手勢。

「其實是這樣的。」他把手伸進口袋靠近我。

他從口袋拿出一樣東西往我的腰間碰觸。發出滋滋的聲音。

一開始是麻癢。下一刻我全身都陷入一種無限循環的顫抖。

在我倒下的剎那,看到他手中拿著我只在電影看過的電擊棒。

哇。靠。

這感覺很貴耶。

然後我猜我睡的比培根還死。

我醒來的時後是坐在一張木椅上。身體任何部位都沒被繩子之類的東西束縛。

他就坐在對面。還穿著昨天的西裝│當然我不確定是不是同一件。

我環視一下處境。

普通的房子。有電視、窗簾、沙發、小圓桌。桌上有一盤三明治。裡面好像有包培根。

接著我看到神秘女。她靠在牆邊用一付「呵呵,你也有今天?」的笑臉看我。有夠沒良心的傢伙。這傢伙打電玩一定不能當補師。

那男人坐在沙發上,維持笑臉打量我。

「餓嗎?」那男人突然問。

「有一點。」我不確定我昏過去多久。這裡沒有時鐘。

他站起來,拿起桌上的三明治給我。

我咬一口。有點乾澀,但味道不錯。

「你就這樣吃下去?」他略帶訝異地笑著看我。

「怎麼?」難道要我念個佛經之類的嗎?

「你記得我用電擊棒電過你嗎?」

「記得。嘿。你那東西哪買的?我也想買一支。」

他擺擺手。尋找詞彙。

「一個用電擊棒電過你的人。遞給你來路不明的食物。你就這樣吃下去?我想問的是這個。」

「別鬧了。你想殺我早就殺了好不好。大不了你在裡面加瀉藥整我。」我翻白眼。而且我的時心鐘也才走兩格。我承認我那麼冷靜的原因是這個。

他點點頭。笑得很勉強。

「好吧。慢慢吃。我們等下有很多話要談。」

我邊吃邊觀察他的臉。一段時間後我才認出這男人就是針筒男。只是刮了鬍子、頭髮梳整齊、身體弄乾淨、並換上西裝……喂,這也差太多了。形象整個翻轉啊。

「啊。我認出你了。」

「意外嗎?」

「有點。但也不是非常意外。」我比較意外你的形象轉變。

針筒男手上也有我的照片。他知道我看到他的行兇用具,很容易把報紙上的硫酸殺人事件連想在一起。

我在找他的同時,他當然也在找找我。事實證明他的動作更快。

「我想我們彼此都有一點默契了。所以我話就直白的說。既然你不想殺我滅口。那你特地把我抓到這裡來是為了什麼?」

「我不是不殺你。是現在不殺。」

哇。你這坦白真令我安心。

「所以。感覺你是想先和我聊天?」

「可以這樣說。」針筒男微笑。「就像電影一樣。殺人犯喜歡和人分享自己做這些事的心路歷程。」

心路歷程。這詞有點妙。

「你有什麼童年的心理創傷嗎?」我就跟他喇勒吧。反正講廢話我很擅長。神秘女掛保證。

「沒有。我做這些事的原因是近幾年才累積下來的。」他看著我手上的三明治。「你先吃完。我等一下要帶你去另一個房間看一些東西。」

講廢話也需要熱量。所以我恭敬不如從命,把三明治吃得一乾二淨。

「在我們開始前。我想先知道你是怎麼找到我的?」我拍掉手上的麵包屑。

「你四處在便利商店打聽我。我只是吃個便當也能看到你晃來晃去。當然就一路跟蹤你回青年旅舍了。」

高調是一種態度。你不懂啦。

「我瞭解了。要開始和我分享你的心路歷程了嗎?」我決定先忽視因為太高調而犯下的錯誤。

「跟我來。」他打開一間房間的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