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BenQ華文世界電影小說獎佳作】烏瑪(七)


文/高國書
2014.10.21

9.
雖然馬上追了過去,但那年輕人早就消失在街頭中。前頭的十字路口外,又是另一個十字路口;要這樣找到他的可能性,實在是微乎其微。想到平白讓一個知道自己身份的機會錯失,我扼腕地想給自己一巴掌。

當豆大的雨點開始滴落在身上時,我才注意到天色不知不覺地黑了。一整天毫無收穫,更沒吃到任何東西,我的心情盪到了谷底。蕭冷的雨勢越下越大,在往回公園的路上,我在自助餐店外撿了一個小紙箱罩在頭上避雨。箱內有一股發了酵的醬味,但不想頭髮被淋濕的我沒有太挑剔。

等一下不知道會不會遇到阿喜,他家裡或許有能打撈的器具我能借用……。

回到公園時,我刻意找尋他的身影,但看樣子就算是他也知道雨天最好別出門。而雪上加霜的是,原本好端端晾在石椅上的長褲和內褲,在我進了涼亭內後發現兩者皆不見了蹤影。現在景氣有那麼差嗎……連流浪漢的髒褲子都有人要偷?冒著雨在周遭找了兩圈無所獲後,我才死了心。

情況好像越來越糟了。

儘管知道了自己是警察,卻不知道在出什麼任務,更沒有任何關於自己的記憶。若讓外人客觀地形容,我只是個連褲子都沒有的失憶流浪漢。

原希望是短暫的驟雨,但整個夜裡都沒有停過。唯一值得安慰的是,今晚睡覺多了層紙箱可以當枕頭。

10.
隔日,雨仍是沒有停止跡象繼續地下。中間一度餓得受不了,我抱著期望,冒雨跑去了遇見餵狗女孩的那條巷子。不過應該是早過了她們的營業時間,就連早餐店的鐵門都是拉下的。

所幸,花了半天的時間,我在便利商店外的那具公共電話上,找到了一杯吃剩的關東煮。說是關東煮,其實裡頭也只有一顆咬過一半的丸子和半截煙蒂。我很想把餘下的湯汁也喝下,但泡在裡頭的香煙灰燼讓我不太能下嚥。

又是一天的過去;同樣地,直到睡覺前都沒見到阿喜。

11.
雨終於停了,但是我竟然完全沒有下床的力氣。用手掌敷了額頭,我猜大概是這兩天淋了到雨發燒了。飢寒交迫的我……是不是就要這樣結束了?

我感覺自己在黎明時有醒過一次,但很快又昏沉了過去。

12.
當睜眼見到陽光時,我其實不是很確定自己是不是清醒的。儘管頭還是很脹,但兩腳已經能下地了。穿上拖鞋時,我想到昨晚好像曾夢到這雙籃紅拖鞋不見了,是那隻叫春貓偷的。

天氣暖了一些,我把外套拉練拉下一半,但仍是不能低於腰際……。大概是養精蓄銳了一整天,溫度也回溫許多,到飲水機處喝了好幾口水後,我再次想起自己是警察,和要找回背包的事。

路經早餐店旁的巷子時,我特意看了一下,而且差一點沒歡呼出來,因為穿著圍裙的女孩,正蹲在那裡餵小狗。

「啊,那個……。」我用力擠出笑容,朝她打了招呼。
「喔是你呀,等我一下喔!」女孩沒等我說完,便跑回店裡,很快地提了個餐袋出來。我本來是想拿「好久不見啊」當作開場白的。

她從紙袋內拿出了同樣的豬肉蛋三明治,塞進我手裡;不過今天的飲料是豆漿,女孩插上了吸管後,才遞上。我靠著電線杆坐了下來,但隨後想起光溜溜的下半身,又趕快站起避免在她面前曝光。

「所以……妳每天都餵狗嗎?」咬了一大塊三明治後,我找了個話題避免尷尬。
「是啊,牠們媽媽生下牠們後就不知道去了哪裡,留了這四隻毛小孩在這……所以總得有人養牠們呀。」女孩怡然自得地回答,好像真養了四個孩子,不過若要再多養個流浪漢,不知道她會不會答應?

「不是有收容所什麼的嗎?」
「我知道,但送去那裡並沒有真正解決事情,只是讓居民眼不見為淨而已……。收容所的狗狗能被認養的其實少之又少,大部分都還是逃不過安樂死。」她講到這裡,眼神顯得有些黯淡。

「嗯,但也無可奈何啊,總不能讓野狗滿街跑吧?」
「才不是無可奈何呢,牠們很多都是被人遺棄的狗狗生下來的,所以這些生命本來就是我們要負責任,不是嗎?只是大部分人都太自私……覺得這個世界是人類的,根本不管其他動物生存的權力。」

「喔……這個我是懂啦……。」察覺開錯話題的我,有些吱吱嗚嗚地答不上來。
她癟了嘴,默默地撕起吐司邊餵小狗。

「喔,總之……謝謝妳的午餐,還有上次的份也是。」不想繼續惹女孩不開心,我很快地吞完三明治和飲料後,打算在離開前先道謝。
「不客氣。」她仍低著頭沒起身,但目光移到了我狀似滄桑的兩腳上。
「可以問你一件事嗎?若是不想說的話,也沒有關係……。」正準備離去時,她突然叫住了我。
「……你是怎麼變成街友的啊?」女孩小聲問道。
「街友……?喔這個嘛,雖然妳可能會不相信,但其實我是警察喔。」大概是有些自豪,我不自覺地插腰站了三七步。

「警察?!你說之前嗎……?」她吃驚地低呼。
「不,不是之前,我現在還是警察,更有可能是個刑警。」
「真的嗎?可是你怎麼……。」女孩講了一半,但不好意思繼續往下說。
「妳是說我怎麼會看起來像個流浪漢,而且還沒有穿褲……啊,哪不重要,我的意思是,為什麼會變成現在這樣,其實我也不知道……因為我前幾天失去記憶了,名字、服務單位、家裡住哪裡,全都不記得了……。」

「失去記憶?」
「嗯,因為被壞人偷襲了。」我嚴肅地點頭,不方便透漏其實是被幾個小鬼敲了腦袋。
「這樣呀……。」女孩抿著嘴,若有所思地。

不知道她會不會覺得我在唬她?手上沒有任何證據的我,也只能任由她去想了。不過到時候拿回身份且穿回警察制服之後,我一定要找時間去女孩上班的早餐店找她,讓她知道我沒有在說大話……。

「哎,泰勒你讓羅伯特吃一點嘛!你嘴巴裡的還沒吃完耶。」回過神來時,女孩發覺其中隻小狗已爬到另一隻的背上,貪心地想爭食她手裡捏著的吐司邊。

「嗯……妳叫牠什麼啊?蘿蔔?」
「不是啦,是羅伯特!你看牠特別瘦弱,是不是很像暮光之城裡的男主角?這一隻比較壯的,就很像裡頭的狼人呀,所以牠叫泰勒。頭上有戳毛的這一隻呢,是貝克漢,然後我腳邊這隻,是叫做阿旺……。」孜孜地,女孩喜一一介紹圍著她身邊的小狗,一掃之前不愉快的表情,儘管我完全分不出裡這些狗長得有哪裡不一樣。

明明其他三隻都取了洋名,但最後一隻卻相當台味。女孩其實有繼續解釋阿旺的名字來由,只是我失了焦。

「牠們每一隻狗,都有名字啊。」感觸良多的我,想到自己好像連狗都不如。
「是呀,你覺得……。」女孩愉快地本想再說些什麼,但隨即察覺到我惋歎的語調。

名字這玩意,其實不代表什麼……拿眼前的例子來說,一個足球明星可以叫貝克漢,一隻狗也可以叫貝克漢,街口賣檳榔的阿秋若高興,她也可以改名叫貝克漢。但是……也不是說我愛鑽牛角尖,只是沒有名字的人,好像就少了那麼一點存在感。當女孩、阿喜或其他人在想到我時,會用什麼字眼呢?那個乞丐?那個流浪漢?還是乾脆和我夢裡的國小老師一樣,叫我那個誰啊……我苦澀地在腦中自嘲。

「不然,在你想起來以前,我先幫你取個名字可以嗎?」她突然提議。
「幫我取名?」我愣住。
「哈哈,也不是真的名字,算是綽號啦,叫『烏瑪』好不好?」
「烏瑪……?為什麼叫烏瑪??」摸不著頭緒,但我想應該不是因為我和那一位明星長得很像。
「因為你衣服上繡的呀,UMA,唸起來就是烏瑪嘛。」女孩指著我套衫上的英文字,那個少了個P的PUMA。

烏瑪……倒也是很貼切,這個身上唯一和我有關聯的名字。我模了摸上衣,笑笑地對女孩點了頭。

「那烏瑪,希望你可以趕快恢復你的記憶。對了,我叫做小晴,中午有經過這裡的話,隨時來找我和這四個小皮蛋玩喔。」小晴發自內心的笑靨,給我了似曾相識的錯覺。

如果,我很早就結婚……有女兒的話,或許也和她一樣大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