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屆BenQ 華文世界電影小說獎佳作】有名碑(一)


文/李振豪
2015.9.2

一、一日之一
 
清晨五點剛過,雲林告訴自己:醒了。
 
又醒了。
 
說是醒,也不過眼睛睜開而已,其實身體仍軟弱,思緒如水泥,整個人彷彿泡在福馬林裡面,維持著不爛而已。
 
日光微微亮起,雲林起身拉開窗簾,推開窗戶,探頭看出去。天邊幾道淡淡刷過水似的藍,正費力要掙脫黑夜透出來,但隨即又被雲層遮去。空氣清新,彷彿世界的萬事萬物都獲得充分休息,可以承受新的廢氣和噪音。
 
雲林忽然想起小時候學過的一首兒歌是這樣唱的:「公雞啼,小鳥叫,太陽出來了。太陽當空照,對我微微笑。」當然,太陽是從來沒對誰微笑過,就好像玻璃鞋這種東西基本上是不合理的,除非你想要穿得兩隻腳掌浸在鮮血裡。童話、童謠都是假的,人長大要面對的第一個現實,就是很多事都是假的,灰姑娘並不存在。現在的城市,除了麻雀不知哪來的氣力總能不斷叫著,早也是已經沒有擾人清夢的公雞。就算有好了,也沒有清夢了。雲林想不起來最近作過什麼樣的夢。
 
不是沒作夢,只是,想不起來了。
 
活著本身就是一場看不見終點的噩夢。
 
說起來也真怪,多久以前的事了,竟然現在還記得。雲林想著那首兒歌。都多久沒唱了,但旋律、歌詞,卻完完整整地記著沒忘,像不散的陰魂。
 
麻雀吱吱喳喳,接下來一整天,都不會停。
 
雲林確實這樣待在房裡從天亮到天黑專心地聽過。那樣精力旺盛而自顧自活著的麻雀讓她佩服不已。要是人也可以這樣就好了。
 
雲林想要深呼吸。那會是一個讓自己看來像電影女主角重獲勇氣,往新的一天出發的動作。但才光這麼想,已經覺得乏力。這樣的日子,有什麼好拍成電影的呢?這樣的人生,誰會願意花時間看呢?更不用說哪個沒出息的人,會願意來飾演這樣的一個角色了。 雲林關上窗戶,拉起窗簾,重新躺回床上,拉好那一大床當初跟著嫁過來的棉被,睜眼看著天花板,開始聽見鬼的聲音。
 
麻雀的聲音逐漸被掩去。
 
而劉家各個房間裡積了整晚不散的涼氣和心事,這時也開始從地面四處找縫隙,小鬼般瀰漫出去。
 
二、最快樂的一天
 
哪一天,是我最快樂的一天?這問題實在好難回答。畢竟我才十九歲,雖然偶爾也有老了的感覺,尤其在路上看見高中女生穿著制服拿著食物,邊走邊笑邊吃,都忍不住惆悵起來,覺得最好的時光已經過去了。
 
啊!青春!我的青春小鳥一去不回來。
 
離題了。我最快樂的一天,是嗎?嗯。我是不想讓范威信太得意啦,不然我很可能說活到現在,最快樂的一天是和他正式開始交往的那一天。雖然我不是很確定,我們到底哪天算正式在一起。以一把三十公分長的直尺為準的話,把標準放到最寬的三十公分來說,很可能就是他向全班同學宣告:「我要追李芬芬!」的那天。唉,誰都不知道那時候我有多氣,開學才一個禮拜,我都還不確定自己是不是真的算恢復單身了,班上同學竟然已經因為他的公開放話,把我們視為班對。
 
好吧,我承認,這標準是有點太寬了。
 
要不,讓我把標準再縮小一點,縮小到他認真向我告白的那一天吧!那時我正要和室友去吃飯,他打電話來,說有很重要的事要找我。我說:「有什麼事,電話裡說一說就好了吧。」室友小萍在一旁悄悄話:「范威信嗎?」我點頭,大家開始憋笑。
 
「就一定要當面說啦。」范說。忽然電話傳出他室友在那頭起鬨的聲音:「李芬芬!他說一定要當面說啦!」我來不及掩住手機。 「你不會又要告白了吧!范威信!」小萍也喊回去。我揮手叫她們不要鬧了。「你到底要幹嘛啦!」我小聲的說。
 
「反正你出來啦。」范威信說:「我現在就到你宿舍樓下等你。」
 
你等我一下,最後我這麼說。然後我就真的下樓,還和他一起去逛了夜市。夜市是一個很可怕的地方。別人我是不知道,但那整條街生猛流動的燈火、人群、和酸甜苦辣鹹香等氣味汁液,各物種各部位不同肉品的肌理,自土裡長出樣貌各異的不同菜蔬纖維,混雜在一起的蒸騰熱氣,總讓我興起談戀愛的慾望。
 
性的慾望。
 
我這樣算不算有點不正常?
 
那天,范威信很正式地跟我說,我知道你有男朋友,但,如果可以,是不是也能考慮一下我?我不置可否,說:「你帶我來逛夜市就為了說這個?你知道我很餓了嗎?快餓死了。」他帶我去吃夜市牛排,請我喝金桔檸檬,我說我不加糖,怕胖,他說不加糖會太酸,說我一點都不胖,硬是叫老闆給我半糖。
 
我急忙說:「啊!老闆,那是我要喝的,我不要糖!」
 
老闆笑笑說:「你們誰付錢,我就聽誰的啊。」
 
范威信馬上遞出銅板。
 
那天,我還是沒答應他。但我想,如果標準縮小到十五公分,我們約莫已經算在一起了。一個女孩子被告白後,還大大方方讓人請喝飲料,被視為接受了告白、交往的要求,實在也怪不得別人吧?
 
他載我回宿舍時,說:「你不用現在回答我,但我是認真的。」我聽了覺得很好笑,一個剛成年的男生,最好知道什麼叫認真。
 
無論如何,我們最後還是在一起了。如果把標準縮小到……三公分,我們情侶關係正式成立的那天,應該是他跟我說他家人都出國了,要不要一起去逛夜市(他怎麼好像就只有這麼一招?)然後去他家「看看」的那天。他在客廳找拖鞋讓我穿,我穿上後,他就突然親了我。當下我想,我的天,這是什麼灰姑娘的情節嗎?午夜十二點過,我卸了妝,當天晚上,我就在他家過夜了。
 
我想,即使我還沒跟阿清分手,這樣應該也算是和范威信正式在一起了。我畢竟不是隨便的女生。
 
好啦,至少我不想再當隨便的女生了,可以嗎?
 
所以說最快樂的一天,依尺的公分數有所不同。但誠如我一開始所說的,我並不想讓范威信太得意。我寧可把最快樂的一天,定在爸媽買鋼琴給我的那天。是的,我從小學鋼琴,雖然彈得不怎麼樣,且一聽到古典樂就想睡,但那架鋼琴仍是我的寶貝。就算當時我才國一,也很清楚,這樣昂貴的生日禮物未免太超過了點。所以儘管它並沒有讓我彈琴彈得更勤快,也沒有改變我認為古典樂等於催眠曲的想法,但獲得超乎自己以為可能擁有的事物,總不免令人欣喜若狂。
 
將來,當我有了自己的孩子,我一定要親自教他們彈鋼琴。那一定會是我這輩子最快樂的一天,就算在那個畫面裡,孩子爸爸的臉孔目前還有點模糊,也無所謂。
 
只是在那之前,我最好還是時不時練一下琴,維持一下手感,不然到時候彈得七零八落,可就糗大了。
 
喔,還有,這一切也要拜託雲林姑姑不要到處亂講我的事,雖然我不是很確定她到底知道多少,是不是真懂通靈,有哪裡來的小鬼跟她講那件事,但真的真的,只能萬事拜託。
 
只要她什麼都不說,我就謝天謝地。她要什麼,我都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