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屆BenQ 華文世界電影小說獎佳作】中轉站槍戰(一)


文/吳相
2015.9.14


 
對那些有看晚報習慣的人們來說,十月二十四日,最遲二十五日的晚報新聞一定會引起他們的興趣。這一期晚報將在頭版頭條報導中轉站槍戰的偵破過程,副標題很吸引人,比如,「天橋激戰四歹徒斃命」、「毒販內訌,四暴徒大戰中轉站」、「變態殺手身著異服,將軍之女奸殺奇案似有進展」等等。毫無疑問,這將是一劑又鮮又辣的晚飯佐餐調料。
 
然而我要告訴大家的是,這些報導幾乎完全是胡說八道,完全是與事實相悖的故意曲解,以及添油加醋的瞎編亂造。我為什麼知道?因為我就是那位「變態殺手」,「四暴徒」中的一位。另外三位分別是柴三、柴七和綽號「警官」的男人,他們都是非常壞的人。
 
但我已經不能站出來澄清這些事實了,因為我在二十四日和二十五日應該仍舊躺在警察局的停屍房裡。我的資訊大概已經登報公佈出去了,如果一周之後,到十一月,仍不見有人來認領屍體(也許有位姓崔的偵探會前來詢問),我將被拉到殯儀館燒成灰,或者捐贈給醫學院,被許多人解剖、展覽。但據我所知,這並不意味著我對整個事情已經沒有任何記憶。事實上在二十二日午夜電視塔下麵的大鐘敲響零點的十二秒內,我仍然十分完整地保有了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根據生物資訊學的原理,這些在我還沒有被燒掉或者浸入福馬林之前,基本上還在大腦神經中完整地保存著。
 
假如二十二日午夜是個序幕的話,天橋激戰實際上已經是整個中轉站事件的的尾聲了。其實稱之為「天橋激戰」有點言過其實,因為這裡只開過兩次槍,僅有兩聲槍響,一槍一命。一槍是我開的,另一槍大概是某位神槍手開的,兩個人都是兇手。大部分時間只有一個場景:閃爍的紅色警燈和淡淡的雨夜;大部分時間只有一個人在說話:「你已經被包圍了,放下武器,舉手投降……」
 
現在是十月二十一日,時間是午夜十一點五十分,我被堵在雙塔寺外街的天橋上。雖然雙塔寺外街的天橋又寬又長,有四個樓梯通向東西兩面,但我已無處可逃了。最後通牒一遍又一遍地傳達給我,我已經被包圍了,讓我放下武器投降。看樣子我是在逃避追捕,事實上我只是坐等結局。前方電視塔的塔尖高聳入雲,流彩異呈,塔尖下面巨大的時鐘指標雖然一動不動,但是時間一刻也不會停止,就像如今這種局面一樣無法挽回。雨停了一陣兒了,我拉開雨衣拉鍊,露出白色的內衣,這既是售票員的也是李培培的,她們都在看著。被柴三刺中的左臂麻木冰冷,血流到手背上結成痂。柴七肥碩的屍體倒在我腳下,鮮血似乎把紅色的橋面染得更紅。我兩眼發呆,頭腦清醒得像天橋上冰冷的閃閃欄杆,我想到媽媽(願她安息),當然想最多的還是售票員,她應該會喜歡我這麼做,願她們原諒我。
 
我慢慢脫掉雨衣,舉起那把點三八,剛邁開一隻腳,一顆子彈從左至右斜穿過我的脖子,像一股熱烈的風一樣將我掀到橋下,熱血濺得我滿臉都是,總有一尺多高,嗆進喉嚨和嘴巴,像微波爐裡爆炸的一罐義大利番茄醬。
 
雙塔寺外街的天橋高十五米左右,從橋上掉下去大概只需兩秒鐘,以我的傷情,在完全失去意識之前預計還有十秒鐘時間,加起來一共十二秒。雖然《Stay》是我最愛的電影之一,但我認為瑞恩.高斯林要編出那樣複雜的故事大概需要一年,事實上他也用了足有兩個小時才死掉。相對而言,我的故事很簡單,只需要十二秒,而且是真實的。
 
依照我的身份,一般的故事應該是這樣的:年近三十、性格孤僻的李成仁是一個午夜快遞公司的職員,他在每月固定日子的午夜時分將包裹送給收貨人。送貨、收錢、不問問題,是他工作的三個原則。有一天,他遇到一個女人,又有一天,他接到一個神秘包裹,於是他所有的有幸和不幸都開始了。
 
除了三個工作原則,其他的我都同意,因為還有第四個原則。這是條不成文的原則:送貨時,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私自打開包裹。當然,大部分情況下,這種需要客戶掃描指紋的密匙快遞包裹是打不開的。
 
無行的新聞記者或許還會挖出我的童年,我的家鄉,我的媽媽(願她安息)。事實上整件事和我的童年一點關係也沒有,之所以產生這樣的後果完全是後天的,確切的說是從我離開重型卡車街青年家園之後才漸漸發生的。算了,這些我都無法知曉了,我已經死了。
 
話說回來,一個標準的送貨程式是這樣的:
 
午夜零點五十分,我在雙塔寺街中轉站的長椅上坐著,看著眼前的一趟地鐵出站,等著下一班地鐵的到來。十分鐘後,地鐵進站。我走進第二十二車廂,在靠車尾的最後一個座位坐下來,放下背包,等到列車徐徐開動,摘掉口罩,微微抬高帽檐,看到對面車窗玻璃上映出我的面龐,長出一口氣,開始大約一個半小時的地下返程。
 
這時,要是有一杯熱牛奶就好了,我時常這樣想,新鮮的、低脂的、柔和的。
 
貨物已送到,看樣子是一位藝術家,頭髮怪異,但是眼神已空洞變形,撕標籤的手乾枯顫抖。其實細緻觀察客戶是不允許的,收到錢,什麼也不要講,客戶輸入指紋,打開盒子,取走貨物,然後轉身離開。不要回答問題,不要直視客戶,更不要問問題,才是我對自身的要求。經驗告訴我,如果持續不斷地把客戶的影像攝入腦中,將會是無與倫比的痛苦。如同一年前剛開始送貨時那樣,我判斷過所有的客戶,畫家、妓女、官員、上班族、不入流的明星、未成年少女、作家、妄想狂、富家公子、畢業生等等,這些人一度困擾著我,幾乎使我崩潰,陷入一種無可救藥的地境。後來吳軍校告訴我不要觀察客戶,不要想問題。我曾經問過一個女孩兒她多大,吳軍校認為這樣做是很蠢的,他說我們什麼都不是,沒有資格去問,去判斷,我們和他們一樣。對於這一點,我不得不承認。
 
車廂裡不少人,流浪漢躺在座椅上睡覺,加班晚的商務人士神情恍惚,其他人則看不出來,個個都擋著面,用雙手、頭髮或者報紙,依我看,要麼是醉醺醺的晚歸者——一般是神經兮兮的派對動物或者學生,要麼是偷情者、藝術家、性格怪異的午夜漫遊者等等。大部分時候,車廂裡都是空無一人,只有晃動的吊環扶手,嗡嗡鳴響的鐵欄杆,廣告和玻璃上的李成仁。但無論人多人少,都是一樣的死氣沉沉。地鐵走走停停,車門打開,不會有任何人進來。就像一間屋子,有時候打開門,希望會飛進來,打開窗,失望會飛出去,但是在午夜淩晨兩點鐘的地鐵上,車門打開總有五十次,一次希望也沒飛進來,一次失望也沒飛出去。
 
我從背包裡拿出《月臺》來,翻到書簽處。書簽上印著青年家園的剪影,寫著:
 
「贈仁,艾,2003」
 
自從我離開重型卡車街,這大概是顯示我與之有關係的唯一物件了。說起這個來,上週一個自稱崔偵探的人打電話給我,詢問我有關青年家園「重生之夜」的往事。我很吃驚,時隔一年,他還對這些念念不忘,也算是個執著的人。畢竟三年前的這樁舊事在許多人眼裡是不值一提的,甚至是幼稚的。媽媽就這樣認為,可憐我到現在也沒有和她聯繫,崔偵探說她以為我失蹤了。現在想起來,我幾乎要掉下淚來。前一陣兒,我得知她行動不便,坐了輪椅,差一點就要回去看她。姓崔的說他每天都會去看望我媽媽,但我信不過他,他一直想從我這裡探口風。三年前我離開重型卡車街的時候,發誓再也不要回去了。
 
書籤夾在第七章。這一章看來主人公又一無所獲,她追尋的身影消失在秋天深夜的風中。這一章的末尾她來到的地方叫紫色花園。紫色花園的深處有一個廢棄的玻璃花房,這玻璃花房建在一個巨大的乾涸的游泳池裡。透過地面上熱霧彌漫的玻璃窗,她看到裡面有一群人在性交。不但沒有逃走,她反而設法找到入口進到花房裡,並再一次發現了她追尋的身影,她們默不作聲,相對一笑,然後開始接吻,性交。
 
真有意思,每一章的結尾,她都與追尋的身影性交。這是第七章,但願她知道這是七個不同的人。難道這就是作者所謂的片段人生?我翻看了一下書前扉頁作者的照片,好美的女孩子,精緻的側臉,雋秀的字跡。
 
我抬頭看到斜對面的座位上,不知何時坐上了一位女孩兒,頭依著座椅側面的玻璃睡著了。從她身上的制服來看,大概是一位站務員。卷邊的制服帽扣在小腹上,雙腳斜伸,黑色的平底鞋包著白色的腳,大腿飽滿結實;上衣似乎不合身,鬆鬆垮垮,深藍色制服裡面是淡藍色襯衫,臉色蒼白,下巴微微下垂,兩對小巧的鎖骨探出領口;看不見臉,長長的修剪整齊的劉海遮住額頭,微黃的頭髮束成髮髻挽在後面,十指緊扣,指如蔥根。突然一下,我下面來了感覺,想幹她。
 
這使我坐立不安起來。我把書合上,左手慢慢摸拭嘴角兩邊,下面迅速膨脹起來,興奮從小腹沖到胸腔,使心跳加速。我把雙腳叉開,背包放在腿上,任由那玩意兒脹到極點,幾乎呈一條線。
 
這的確不好辦,很早之前,我剛來到這兒的那段日子,曾在老城區天橋下認識一個彈吉他賣唱的女孩兒。每次我遊蕩到那兒,都會放一些零錢在她的吉他盒裡,雖然她唱的很一般,人也不漂亮,左邊眼角有一顆痣,沒有人願意為她停下來。
 
有一天,她在唱《沒有你的城市》,突然停下來叫住我,問我在幹嘛。
 
她說:「我唱的很難聽,為什麼你還要給我錢?」
 
我回答說:「我覺得你唱的不難聽。」
 
她問:「你叫什麼?」
 
我說我叫李成仁。
 
她說她叫李培培。
 
最後她說她自己也不知道在唱什麼。
 
後來她帶我去她租的房子,並給我芒果煙抽,她說她的夢想是做一名歌手。然後我們接吻,做愛。她的皮膚很白,身材瘦弱,微小的軟軟的乳房抓在手裡像泡在水裡的紙巾,暗紅色的乳頭像巧克力豆子。我對她說,要是在她身上擺滿一層巧克力豆子,肯定找不到它們了。當我進入她的身體時,她只會漲紅了臉憋氣,但是叫不出聲來,並且不喜歡在上面。
 
在我與她交往的一百八十天裡,幾乎每天我們都要做一次,我把青年家園的故事講給她聽,並鼓勵她去唱歌。那些日子讓我陷入幻境,使我認為獨自離開青年家園並與媽媽斷絕來往是正確的。哪知道離開一個錯誤得到的並不是一個正確,往往又是一個錯誤。
 
六個月後的一個午後,她說她要走了,並不希望我跟著,並把她的一套白色內衣送給我。她說她要告訴我真相,她不是什麼流浪歌手,也不會唱什麼歌,她們有一個團夥,專門扮乞丐,扮歌手,騙人錢財。我說我不信,她並沒有騙我什麼。她說我太傻,然後頭也不回就走了。
 
我怔怔的回到住的地下室,把白色內衣扔在床上,大醉一個月。
 
一年後,她成名了,並改了一個名字,叫李雪橋。
 
現在我只有羅茜。
 
站務員扭動了一下身子,扯動了一下襯衫,卻把一塊兒奶油般的下腹和肚臍抖落了出來。我無法再看下去了,把手伸進褲兜,用力擰大腿內側的肉,痛得我嘴角發麻。
 
「啪」的一下,我把書扔在地上,讓她驚醒。呼嘯而過的通道廣告形成一道亮光,我仰起頭,把眼睛閉上。
 
我看了一下手錶,淩晨一點四十分,把背包撿起來,戴上口罩。兩分鐘後,五路橋站到了。站內大廳不見人影,寂靜無聲。值班的站務員全身疲態,無家可歸的流浪漢席地而臥,透明玻璃房裡的售票員似乎已經俯身睡著了,塗黑的指甲抵在玻璃擋板上。除此之外,到處是閃光的廣告,牛仔褲、女內衣、網路商店、社交媒介、培訓機構、大促銷、大讓利、以及他媽的大螢幕智慧型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