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貳獎作品評審意見-畫面動感,引人入戲


文/馬家輝

    小說的場景設定毫不複雜,但那幾個,監獄內外,家門內外,清晰明瞭;人物角色亦是,很單純的關係,直線的,愛恨分明的,有時候甚至愛恨分明得過於簡單,令人懷疑,真的嗎?真的就可以因為這麼簡單的一段互動關係便改變了生命路向?

     然而心中產生問號並不表示小說不夠好看。相反,或因作者精於透過描述小器物(例如一具小提琴)或小動作(例如一個凌厲的眼神)或小獨白(例如一段憤怒回憶)開展故事,讀者便易被帶進情節裡,跟隨人物的腳步看看後事如何。這種書寫方式很適合讓作品改編為電影劇本,因為劇情很有畫面動感,甚至讓人有錯覺,以為是先拍了電影,才把電影改編為小說。

     若真把這作品拍成電影,想必有點似韓國近年流行陽剛暴力片;我猜作者在構思和下筆時,心裡想著的或正是這類暴力片,作者腦海說不定還響起節奏激烈的電影配樂呢。